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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消防报验,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消防水系统设计:消防水系统是建筑物内灭火的主要设施之一,它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消防水系统进行的规划和设计,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地进行灭火。

消防备案是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消防报备需要的材料有: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如下: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建筑外墙不得少于5m;

5、消防车道坡度不得大于3%。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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