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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防排烟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内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它能够防止火灾产生的烟雾对人员造成危害。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防排烟系统进行的设计,包括排烟口、排烟风机、排烟管道等设备的配置和布置。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计: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建筑物内的重要安全设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和指示。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的设计,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启动,为人员疏散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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